面對甲醇的出口退稅取消,綠色甲醇企業該怎么做?
2026 年 1 月 9 日,財政部發布公告稱,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取消光伏等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甲醇產品也在附件列表中。
出口退稅的主要目的是使出口貨物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從而增強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促進對外出口貿易‌。作為國際通行慣例,出口退稅可以使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是世界各國為促進出口普遍采用的措施。
但當某個行業的出口退稅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其表面看似是對出口企業的直接補貼,實則最終惠及的是國外消費者,他們因購買到價格更為優惠的產品而受益,實際上是補貼給國外了。
這次退稅取消的目的,其實本質上是對傳統產品及其高耗能下游產品(如光伏多晶硅)的產業調控。附件中也包含了甲醇。甲醇中并未區分是“灰色”或“綠色”甲醇,綠色甲醇也包括在內。這意味著所有以甲醇作為出口報關的產品,其13%的增值稅退稅將直接取消。
目前,國內綠色甲醇的生產成本遠高于傳統甲醇,且市場依賴國際市場。
把綠色甲醇和傳統甲醇放在一起,取消出口退稅,這也將直接帶來綠色甲醇的出口成本增加、國際市場上價格競爭力降低。針對那些原本規劃出口、特別是瞄準國際航運燃料市場的項目,商業模式則需要重新考慮。對綠色甲醇生產企業的要求進一步提高,也帶了不小的挑戰。
能景研究建議,綠色甲醇企業針對當前情況,應主要從三個方面為后續發展做準備:
一是從全球來看,因國內的技術、規模、資源上均占有一定的優勢,即便退稅取消的情況下,綠色甲醇仍然具備一定的競爭力。仍可持續推進部分國際項目,但合作過程中需注意兼顧企業利潤和長期發展。
二是積極開拓國內市場。包括盡量選擇國內港口加注的合作,把商品留在國內;或積極開拓國內內河、內江、內湖市場,探索國內各類應用場景。
三是對政策支持保持信心。綠色甲醇、氫基能源等,均已成為國家支持的重點方向。目前產業也處在從“依賴補貼出口”轉向“構建內循環競爭力”的探索階段。下一步隨著標準逐漸建立、成本下降和規模起量,國內綠色甲醇市場將逐漸明確。
來源:能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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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 : 面對甲醇的出口退稅取消,綠色甲醇企業該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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