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中的AI醫療:加速商業模式驗證扔需一味藥引!
以往的醫生在心電檢測方面工作壓力比較大,而且無形中拉長用戶的疾病診療周期,胡桃與羅湖醫院集團達成了合作,在社區的康養中心投放了心電監測穿戴設備,患者可以直接在基層進行心電方面的檢測,并出具專業級別的心電報告,用戶可以直接持報告去醫院,在心電監測層面的分級診療為甲級醫院疏解了壓力。

社康中心的患者使用胡桃心電穿戴設備,圖片來自于胡桃醫療科技劉佩女士
現有的AI醫療技術基本針對目前醫療體系的痛點都可以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AI醫療和醫改的痛點具有高度耦合性。
二、政策、法規下的商業模式需要時間沉淀
按照上一部分的樂觀趨勢,AI醫療應該普遍成為醫院的標配產品,但是實際上并非如此。從目前的產業分布情況來看,京東依靠NLP的技術積累開發了問診客服機器人,與四川華西第二醫院達成合作;騰訊AI Lab聯合舜宇光學科技開發了智能顯微鏡,用于癌癥的輔助診療,并且已經進入臨床試驗階段。
以上產品都處于試點布局階段,在部分醫院以項目合作制積累產品反饋,毫無疑問,AI醫療賽道的確處于起步階段,但是背后相關的政策法規限制也在讓賽道商業模式的沉淀需要更多時間。
AI醫療的相關產品在國家管理中屬于醫療器械,而國家對醫療器械的管理有二類和三類的區別,在我國2018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指出人工智能只輔助診斷,不給出診斷結論的屬于二類申報范圍,如果提出明確診斷建議的產品則按照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目前大部分AI醫療設備都屬于二類,但是大多數企業都在嘗試以三類器械進行申報,原因很簡單。只有三類醫療設備,醫院才有資格收取檢查費用,而二類醫療器械產品只能以單件產品的形式進行商業化。
這也就意味著某些大量屬于二類器械的AI醫療差評,因為其單次收費的模式,會讓部分醫院感到缺乏現實激勵而不予采用。
而且醫院在現有的醫療采購模式中已經形成了比較穩定的創收手段,即使國家已經明令禁止“以藥養醫”“以器械養醫”,但是在實際的工作流程中仍然有大量的可操作空間,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在擠壓新興產品的交易空間。
產品類別不同,背后造就的是完全不同的商業模式。
實際上不僅是“智能相對論”采訪的數坤與胡桃等聚焦在AI醫療的企業面臨商業模式驗證問題,即使是騰訊、阿里和平安等巨頭在AI醫療的研發和商業化層面,也更多的處于試點、或者產品申報審批階段。
AI醫療企業正在積極的尋求三類器械的申報,藥監局器械技術評審中心在去年2月發布了《深度學習輔助決策醫療器械軟件審評要點》,這說明在法規層面評審的標準也即將明確化。
總而言之,AI類醫療產品的商業模式最終的落地。有賴于國家政策的對AI類產品的管理法律法規的出臺情況,以及來自國家層面對新興技術采用情況的進一步推動。
不過,疫情期間醫療資源的極端緊缺和AI醫療企業在特殊場景下的突出表現,也讓很多醫療體系真正接觸到了AI醫療在實際中的作用。
劉佩在采訪中說:“去年是企業找醫院找政府,而今年尤其是疫情以來,情況倒轉,大量的政府機構和醫療機構開始主動尋求合作”。
新基建和疫情雙重影響在為AI醫療賽道整體帶來利好消息,不過商業模式的沉淀還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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